? 本報訊(記者 郭微微 通訊員 楊發鵬 陳菊芳 于有升) 日前,位于平度市東閣街道辦事處的青島福滿地糧蔬專業合作社被當地金融監管部門批準開展信用互助業務,這標志著平度率先在山東省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互助業務試點。
“開展信用互助試點業務后,社員們再也不用為小額、分散的資金需求發愁了。”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青島福滿地糧蔬專業合作社理事長李明東介紹說,合作社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互助業務試點資格證書”,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后,合作社被核準的58名自然人社員就可以按照110萬元互助資金總額的5%進行計算,獲得最長1年、最多5.5萬元的資金支持。
據李明東介紹,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互助業務是指在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經依法取得試點資格,以服務合作社生產流通為目的,由本社社員相互之間進行互助信用合作的行為。“山東是國務院批準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改革的唯一試點省份,試點內容主要是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開展信用互助業務。”李明東說,“今年2月,平度與其他26個縣(市、區)被列入山東省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互助業務試點,是青島市唯一試點的縣(市、區)。”
“開展信用互助業務試點對合作社及其社員都明確了準入條件,設置了適度的門檻。”據平度市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人介紹,申請開展信用互助業務試點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包括以下條件:應當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具有法人資格;運營規范,存續期原則上在2年以上;近2年年經營收入平均在30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在50萬元以上等等。同時,參與信用互助業務試點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應具有所依托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資格1年以上。單個社員的資金存放額不得超過同期該合作社用于開展信用合作互助資金總額的10% 。互助資金主要用于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的流動性資金需求,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對單一社員發放不超過互助資金總額的5% 。
目前,平度市已經完成首批試點合作社的資格確認工作,下一步將啟動信用互助業務統計和信息報送工作、初步建立起各項審慎監管制度,確保到今年12月底所試點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從信用互助業務試點中獲得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試點覆蓋面逐步擴大。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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