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張雪松)“機關事業單位啟動生育保險政策了!”日前,平度市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生育保險制度的通知》,正式啟動機關事業單位生育保險政策。這是繼2014年10月份啟動公務員工傷保險、今年4月份恢復機關事業單位失業保險征繳之后,又啟動的一項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政策。至此,平度市機關事業單位五項保險政策全部推開實施,利民惠民政策得到進一步落實。
據了解,平度市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自2015年1月1日起參加生育保險,為在編在職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
國家、省、青島市及部隊駐平機關事業單位均應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為本單位在編在職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費率按0.9%執行,由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基數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從2016年1月1日起,按1%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后,從繳費次月起,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女職工合法生育在妊娠、分娩期內,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等符合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女職工合法生育或流產、引產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負擔。生育津貼標準按照《青島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妊娠期并發癥及產后引發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其生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可按生育保險醫療費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對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所在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參加生育保險登記,并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按照規定享受生育待遇。
據悉,平度市機關事業單位生育保險制度實施后,實行青島市級統籌。征收的生育保險基金全額上解青島市社保局生育保險基金收入戶,由青島市社保局上解至青島市財政局生育保險基金財政專戶。機關事業單位生育保障制度的實施,有利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有利于保障生育職工合法權益。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