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龍敏飛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的一系列支持措施,并將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綱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免征增值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稅費減免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本報6月22日A14版報道) 這些年,“很多農民工長年外出打工,拋家別子,上不能對父母盡孝、下不能對孩子盡到教養責任,致使許多家庭被愛所棄,處于風雨飄搖之中”。如此現狀,早已為社會所關注。
對農民工而言,擁向城市固然能帶來一時經濟上的改善,但同時也會加劇基層的潰敗。在這樣的境況下,國務院印發《意見》,支持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無疑是值得點贊的。而此次出臺的措施,也是誠意十足,從五方面進行了保障:一是降低返鄉創業門檻;二是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三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四是強化返鄉創業金融服務;五是完善返鄉創業園支持政策。
不過,夢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鼓勵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是農村發展的重要環節,但關鍵的問題是:這些人員在創業上,仍然缺乏足夠的經驗。因而,鼓勵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不僅要授人以魚,在經濟上給予足夠的幫扶;還要授之以漁,進行足夠的輔導與培訓,才是對農民這個最龐大人群的生存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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