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6月18日訊(記者 任金梅 見習記者 魏超然) 引發全國關注的平度“3·21”征地縱火案,涉案的王月福、杜群山、李青等7人不服一審判決,均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6月18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青島市即墨普東審判法庭第八審判庭,公開開庭進行二審審理。
二審中,主犯王月福陳述上訴理由,表示對一審定罪沒有異議,但對查明事實部分有異議,認為一審量刑過重。杜群山認為其不構成放火罪,沒有提出用汽油點燃帳篷,只是尋釁滋事,而且屬于自首,應從輕、減輕處罰,一審量刑重。李青稱自己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較輕,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好,已得到被害人的諒解,請求從輕處罰。崔連國說,他曾制止過王月福,起到了阻止作用。崔連國的辯護律師認為:“一審判決中遺漏了被害人耿福林的小兒麻痹癥,這是其致死的重要因素?!?br>
庭審中,7名上訴人都進行了陳述,辯護律師、檢察院等各方進行發問、訊問,隨后各方又發表了質證意見。18日17:26,審判長宣布休庭,19日上午9:00繼續開庭審理。
■案件回顧
2014年3月21日凌晨2時許,平度市鳳臺街道杜家疃村農田里一處帳篷起火,致4名守地農民1死3傷,死者是村民耿福林。3月25日此案成功偵破,抓獲7名犯罪嫌疑人。原來,杜家疃村自2013年以來就存在因征地引起的矛盾,為阻止施工,在工地南門外搭建一帳篷,由多名村民晝夜輪流值守。時任杜家疃村村主任的杜群山勸說無效后,經崔連國介紹,與王月福認識,商定用汽油放火破壞帳篷,以此恐嚇村民。王月福遂糾集李青、柴培濤、李顯光、劉長偉具體實施,引發悲劇。青島市中院3月19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月福被判處死刑,杜群山和李青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余四名被告人被判處六年至十九年不等有期徒刑。
■庭審關鍵詞
1、翻供
在一審中,王月福曾稱燒帳篷清人一事,沒有受到崔連國指使。然而,在18日的二審庭審中,王月福翻供:“杜群山讓我去放火,我認為這超出我的預期,我就跟崔連國說了,他讓我放心大膽干,出了事他負責?!?br>
“出事后,崔連國讓我去他公司,說燒死人了,讓我們幾個頂下來。”王月福說,因為崔連國對他有恩,案發后他和李青等人見面時串供,“出了事往我身上推?!?br>
2、實話
“王月福沒說實話,我沒有提過放火點燃帳篷?!倍湃荷秸f,之前他曾明確告訴過王月福,千萬別鬧出人命,只要將阻撓施工的人嚇唬走就行了,“一審判決認定,我與王月福商定用汽油放火破壞帳篷的說法前后矛盾,我始終否認提出用汽油點燃帳篷,不構成放火罪?!?br>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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