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5月28日訊(記者 王媛 通訊員 孫俊杰 崔良)28日,市環保局公布了兩起移交公安案件進展情況。一酸洗廠因私排廢液超16噸,企業老板被刑拘;另一機械公司負責人則因涉嫌不正常運行防治水污染設施違法排放污染物,被公安部門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這是自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島城首例因環境違法被處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4月20日,市環保局城陽分局接市環保局辦公室轉辦舉報信,反映城陽區棘洪灘街道北萬有一大型酸洗廠,污水直排,嚴重污染村河。經檢查,在棘洪灘街道北萬村北、煙草倉庫西南有一私人作坊,正在對鐵件進行酸洗作業,無污水處理設施,生產廢水通過廠外水渠流入西側垃圾廠自然滲漏。據調查該作坊老板叫高思海,未辦理工商登記和環保審批手續。現場勘察廢水排放量已超過16噸。三處點位取樣監測PH值均小于2,屬于危險廢物。4月23日,城陽環保分局以高某涉嫌違反刑法有關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5月25日,涉案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4月14日,城陽環保分局執法人員對青島某機械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該公司未經環保審批擅自進行金屬表面處理作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生產污水進入污水調節池后,未經處理通過潛水泵和軟管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網。經現場取證,整套污水處理設施長期處于停運狀態。4月27日,城陽環保分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建議對違法嫌疑人實施行政拘留,公安機關受理案件。
5月26日,公安機關依法將違法嫌疑人控制,5月27日,經審理決定對違法嫌疑人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