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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物價局發出通告,確定于6月15日召開市內三區居民用水價格調整和建立階梯價格制度聽證會。通告同時公布了聽證會參加人和聽證人名單、聽證方案要點、定價成本監審報告。
公布的本次聽證會參加人為26名,同時還有3名消費者作為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候補人選。據了解,在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征集期間,自愿報名人數為20人,經審查,其中2人不符合報名條件。5月21日,市物價局舉行了消費者參加人和專家、學者參加人抽簽儀式,在消費者參加人報名者的見證下,由新聞媒體代表抽取了本次聽證會的12名消費者參加人、3名消費者參加人候補人選;由新聞媒體代表從市物價局定價聽證會專家庫中抽取了本次聽證會的3名專家、學者參加人。本次聽證會還有由有關部門、單位推薦的經營者參加人1名,其他利益相關方參加人1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人各2名,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組織參加人5名參會。26名聽證會參加人將在本次聽證會上對居民用水價格調整和建立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論證。本次聽證會的聽證人將由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市物價局負責人擔任。
聽證方案主要內容及說明 市物價局同時公布了本次聽證會的聽證方案要點,包括聽證項目、背景及實施理由、主要內容、配套措施等。
聽證項目:市內三區居民用水價格調整和建立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
背景及實施理由:一是促進國家、省、市水資源管理及價格政策落實的客觀需要。二是發揮價格機制調節作用,促進水資源節約和可持續利用的客觀需要。三是促進供水企業可持續發展,提升企業服務質量,保障本市用水安全和質量的客觀需要。
主要內容
1、階梯水量設置 按照國家發改委和省物價局要求,階梯水量設置為三檔,根據市公用事業收費服務中心提供的2014年市內三區居民用水量數據,階梯水量設置如下:第一階梯年用水量120立方米以內(含),覆蓋87.96%的居民用戶;第二階梯年用水量120~204立方米(含),覆蓋97.82%的居民用戶;第三階梯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
2.階梯水價設置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物價局的規定,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適用于基本水價,各階梯水量基本水價級差應為1:1.5:3,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不實行階梯價格。按年為計價周期,提出兩個聽證方案。兩個聽證方案中的各階梯綜合水價,包含水資源費每立方米0.2404元,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1.00元,均不實行階梯價格,其余部分為基本水價,按照1:1.5:3的比例實行階梯價格。
方案一:第一階梯綜合水價每立方米3.50元;第二階梯綜合水價每立方米4.63元;第三階梯綜合水價每立方米8.02元。
方案二:第一階梯綜合水價每立方米4.00元;第二階梯綜合水價每立方米5.38元;第三階梯綜合水價每立方米9.52元。
相關配套措施 1.保障低收入群體生活。為緩解居民用水價格調整后對困難居民家庭帶來的影響,對本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繼續給予補貼。
2.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政策。對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包括部隊、學校、托幼、社會福利機構等),不實行階梯水價,供水價格在第一階梯綜合水價基礎上,聽證方案一每立方米提高0.20元,為每立方米3.70元;聽證方案二每立方米提高0.25元,為每立方米4.25元。
3.未實施一戶一表改造用戶政策。對尚未實施一戶一表無法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的居民生活用水,暫不實行階梯水價,執行第一階梯水價。階梯水價實施后,對一年后由于居民自身原因尚未實現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戶,供水價格在第一階梯綜合水價基礎上,聽證方案一每立方米提高0.20元,為每立方米3.70元;聽證方案二每立方米提高0.25元,為每立方米4.25元。
供水定價成本監審報告今起公開 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報告自5月29日至6月14日,在青島政務網(網址:
http://www.qingdao.gov.cn)以及青島市物價局門戶網站(網址:
http://wjj.qingdao.gov.cn)公開。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報告的主要內容是青島市海潤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2012年-2014年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經監審,市內三區城市供水單位定價成本三年分別為3.61元/立方米、3.84元/立方米、3.90元/立方米。市民對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報告的意見和建議,可通過電話、電子郵箱等方式向市物價局反映。
成本公開電話:85911438;政策咨詢電話:85911439(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電子郵箱:qdwjj@qingdao.gov.cn
本報記者
關于聽證方案要點的幾點說明
關于階梯價格的說明 兩個階梯價格方案的設定原則。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改價格[2013]2676號文件的要求,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一是保障基本需求,即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價格相對穩定,二是促進公平負擔,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總體上要逐步反映成本;三是堅持因地制宜。由于本市居民用水價格十年未作調整,歷史欠賬較多,因此對保障基本需求和價格總體反映成本難以統籌兼顧,鑒于此,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我們對居民用水階梯價格改革提出了兩個方案,方案一按照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價格相對穩定,公平負擔的原則設定,提價幅度相對較低(約為40%),企業虧損額有所降低;方案二,按照價格逐步反映成本,同時對標同類城市的原則設定,價格提高幅度較大(約為60%),有利于緩解企業成本上升壓力,增強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也有利于運用價格杠桿調節供求,引導居民節約用水,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關于階梯水量的設置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居民用水階梯水量設置的要求,本市第一階梯年用水量為96立方米(相當于每月8立方米),覆蓋81%的居民用戶,第二階梯年用水量為168立方米(相當于每月14立方米),覆蓋95.8%的居民用戶。考慮今后發展因素,本市適當提高了第一、二階梯居民用水量,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的建議值(一檔2.6立方米/人.月,二檔4.3立方米/人.月)和每戶4人口設置,將第一階梯年用水量適當放寬至120立方米(相當于每月10立方米),第二階梯年用水量放寬至204立方米(相當于每月17立方米)。因此,對階梯水量只設置一個方案。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階梯水量標準將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關于實施范圍的確定 居民階梯水價實施范圍為青島市海潤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管網供水范圍內實施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含市內三區及嶗山區、城陽區部分區域)。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水企業安裝的水表為單位。
關于計價周期的確定 綜合考慮季節性差異對用水量影響等因素,本市居民用水階梯價格按照年為計價周期。
關于一戶多人口問題 根據統計情況,本市戶均人口不足3人,考慮到生育政策的調整等因素,將每戶人口放寬,設定為4人。對戶籍人口超過4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每月水量基數增加3立方米。
二次供水運行費不再收取 兩個聽證方案中的自來水價格,已考慮了二次供水運行維護成本,調整后,不再單獨收取居民二次供水運行費用。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