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5月15日訊(記者 林剛)“我的車是魯A7110T,可違法照片上能很清楚地看出那是蘇A7110T。”濟南市民彭先生近期可是為審車的事情煩著了,違法記錄中的一條超速記錄讓他在審車時無法繼續(xù),記者就此聯(lián)系高速交警得知,照片是系統(tǒng)自動識別,已經(jīng)上報準備撤銷。15日記者從彭先生處獲悉,違法記錄已經(jīng)被撤,車輛年審也已經(jīng)通過了。
彭先生稱,他的車是一輛白色的廣本奧德賽,大概4月下旬他去審車的時候發(fā)現(xiàn),交通違法記錄里有一條是超速,地點是在沈海高速青島路段上,“我當時怎么也想不起來去過青島,等再仔細一看,這條記錄竟然是個烏龍。”
從彭先生提供的交通違法照片上記者看到,這條違法記錄是2013年12月22日拍攝,地點位于沈海高速(G15)K626處,該路段限速每小時120公里,違法汽車的實際速度為141公里/小時。從照片上來看,車輛牌照為“蘇A7110T”,車輛品牌為英菲尼迪,雖然也是白色,但與彭先生的奧德賽還是有著很大的差距。
“這條違法記錄不撤銷,我審車都沒法審,而且這輛車我最近還急著要用。”彭先生稱,他起初想算在自己車上就認了,可等去處理的時候民警告訴他,處理時必須要有該車的行車證,“我哪有啊,民警說要么就找事發(fā)地的交警部門,請他們把這條違法記錄消除,這樣就可以審車了。”彭先生稱,關于這件事情,他在4月底曾給交警部門打過電話,工作人員稱會記錄下來向上級部門申報撤銷該記錄,然而過去了十多天,違法記錄卻一直沒有撤銷。
針對此事,記者聯(lián)系到了青島交警支隊同三高速大隊,工作人員表示,彭先生投訴的事情他們已經(jīng)進行了核實,確實屬于誤錄入,至于原因,工作人員稱,高速公路上的違法抓拍系統(tǒng)都是在拍照之后由系統(tǒng)自動識別,并依據(jù)識別的車牌號碼錄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應該是識別錯誤,誤將‘蘇’當成了‘魯’,結果導致在彭先生的車上有了這條違法記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彭先生關于此事的投訴他們已經(jīng)記錄并且向上級部門進行了反映,“我們審核之后,上級部門還要進行再次審核,一旦通過,這條記錄就會撤銷,我們再反映一下。”
15日,記者聯(lián)系彭先生時獲悉,目前沈海高速上的那條超速記錄已經(jīng)撤銷,他已經(jīng)順利通過了車輛年審,也向交警部門表示感謝。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