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菏澤5月11日訊(記者 郭豪) 10日,大眾網報道了《交警查車遭拒與車主互毆 五協勤停職配合調查》一事,引起社會關注。今天下午,此事有了處理結果,菏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向大眾網發來《關于曹縣交警大隊莊寨中隊5月4日處置駕駛無牌農用三輪車情況處理通報》,決定對曹縣交警大隊分管中隊的負責人石保安警誡一次、通報批評;對曹縣交警大隊莊寨中隊中隊長黃鳳春行政警告處分,予以免職;對涉事協警予以辭退。
《通報》稱,5月4日曹縣交警大隊莊寨中隊執勤人員在查處一無牌三輪汽車與駕駛人發生沖突后,菏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度重視,立即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調查認定,曹縣交警大隊莊寨中隊執勤人員在查處張鐵鋼駕駛的無牌三輪車的過程中,由于張鐵鋼不予配合發生爭執,爭執期間雙方均有不冷靜和過激行為,并發生肢體沖突,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決定對曹縣交警大隊分管中隊的負責人石保安警誡一次、通報批評;給予曹縣交警大隊莊寨中隊中隊長黃鳳春行政警告處分,予以免職;給予涉事協警辭退處理。
曹縣交警大隊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作風紀律整頓,認真反思,舉一反三,查找不足,限期整改,全面落實好由省公安廳部署的對生命安全負責、向交通事故宣戰活動的各項措施。
附:《關于曹縣交警大隊莊寨中隊5月4日處置駕駛無牌農用三輪車情況處理通報》原文
5月4日曹縣交警大隊莊寨中隊執勤人員在查處一無牌三輪汽車與駕駛人發生沖突后,菏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度重視,立即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認定曹縣交警大隊莊寨中隊的執勤人員在查處張鐵鋼駕駛的無牌三輪車的過程中,張鐵鋼不予配合發生爭執,期間,雙方均有不冷靜和過激行為,并發生肢體沖突,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決定對曹縣交警大隊分管中隊的負責人石保安警誡一次、通報批評;給予曹縣交警大隊莊寨中隊中隊長黃鳳春行政警告處分,予以免職;給予涉事協警辭退處理。
針對上述情況,曹縣交警大隊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作風紀律整頓,認真反思,舉一反三,查找不足,限期整改。全面落實好由省公安廳部署的對生命安全負責、向交通事故宣戰活動的各項措施。
菏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5年5月11日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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