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培育和催生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要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法律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保駕護航,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成為代表們關注的話題。
創新成本高,維護成本更高 3月12日上午,濟寧市政協副主席、市工商聯主席陳穎代表聽取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當看到“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1萬件,同比上升10%”時,陳穎立即寫下了“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字樣。
陳穎解釋,之所以對知識產權案件如此關注,源于她經歷過的一起案件。前些年,濟寧市引進了一位海歸博士,這位博士利用自己的專利技術生產一種化學原料,市場前景非常好。作為當時分管科技的副市長,陳穎見證了這家企業從無到有,一步步發展壯大的全過程。就在企業發展紅火的時候,這家企業的幾名關鍵人員突然離職,去外地參與創辦了一家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沒過多久,外地那家企業就將濟寧這家公司告上法庭,稱濟寧這家公司侵犯了其知識產權。官司一打就是數年,歷經種種波折和反復,使企業生產蒙受了巨大損失。
山東省商業集團總經理、山東福瑞達醫藥集團董事長凌沛學代表,對自己企業知識產權遭受類似侵權的經歷也苦不堪言:“創新的成本太大,維護創新成果的成本更大。往往是企業一個新產品出來后,很快就有別的企業模仿和跟進,被侵權防不勝防。”盡管屢屢遭受侵權,凌沛學表示,現在一般不會選擇打官司,訴訟程序繁瑣是原因之一,訴訟也會讓自己產品受到牽連是另一個原因,企業只能對產品升級換代,或者采取更加嚴密的防范措施。
建議設立國家層面知產法院 知識產權案件面臨立案難。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地方保護普遍存在,事發地法院迫于政府或者企業壓力,不會輕易受理此類案件。
“知識產權案件最難打,費時費力不說,關鍵是難立案。”青島啤酒董事長孫明波代表介紹,過去他們經常遇到侵權案件,但是到外地立案時,有的侵權企業就明確稱,他們是當地的納稅大戶,到他們地盤上打官司,法院是不會受理的。事實上,也的確像他們所說,前些年在外地立案成功的幾率很低,更不用說勝訴了。
為破解知識產權案件立案難,2014年下半年我國相繼在北京、廣州和上海掛牌成立了三個知識產權法院。“當前知識產權對公眾和企業格外重要,甚至涉及地區和國家利益。”萊蕪市委書記王良代表建議,還應再設立一個國家層面的知識產權法院,對國內和地方上訴知識產權案件進行審理。同時,在立法層面,建立知識產權訴訟證據公示制度,明確程序和規則,賦予當事人披露相關事實和證據的義務,確保最大限度查明事實,利用公正司法,保證當事人合法權益。
產權糾紛不能僅靠協調解決 “過去我們GDP的質量并不高,肉多、骨頭少,剛性不足,技術含量低,很多企業做的只是產品的研究,模仿和拿來主義為主。”青島軟控股份公司董事長袁仲雪代表認為,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基本上是以大規模低端制造和勞動密集型產業以量為主的經濟發展模式,但是,今后必須以機理研究為基礎,研發新材料,推出新產品,創造新模式,以此來提高國際市場競爭力。袁仲雪建議:“只有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才能給創業者樹立信心和尊嚴,才能建立起健康有序的營商環境。”
“知識產權糾紛不能僅靠協調解決,必須加大打擊力度。”陳穎認為,在當前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下,依靠科技,促進創新驅動發展,尤其是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知識產權的保護還需加把勁。“憑借法律的保駕護航,鼓勵持續創新和創新成果的轉化運用,最終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