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全國政協委員張禮慧建議“將婦女
產假逐步延長,甚至可以延至3年”引發網友熱議。3日,記者采訪發現,對于“產假延長至3年”的提議,部分市民點贊,但更多的市民質疑是否會加重女性就業歧視。
針對這一建議,記者采訪了多名育齡女性,無一例外地表示了支持。“現在的產假真是太短了,要是能延長就太好了。”提起產假,剛剛扔下襁褓里孩子返回工作崗位的徐女士滿是心酸。
然而,但對于是否要延長至3年,媽媽們各持己見,更多的則是質疑是否會加重女性就業歧視。“3年不上班的話,真不知道回頭還會不會工作了,真怕把工作丟了。”采訪中,市民秦女士表示,現在工作壓力越來越大,如果產假休太長時間,與工作崗位脫節,很有可能就把工作丟了。“產假休3年的話,哪個單位還敢招女性?”在市區一家幼兒園工作的劉楠也不支持長達3年的產假。她認為,本來女性在就業市場上就處于弱勢,在女員工可享受3年產假的情況下,企業肯定會考慮用人成本,到時女大學生畢業找工作將會變得更加困難。“3年產假有點太長,也太理想化,我比較支持延長產假到1年。”新升級為媽媽的賈女士說,“現在的產假太短,孩子還太小,媽媽去工作容易加重女性的產后焦慮。如果延長至1年,孩子也比較大了,而且一些母乳的孩子也可以離乳了。”
各方觀點
產婦:
晚上頻起夜 白天吃不消
晚上頻繁起夜,按時上班,寶寶只能交給老人或保姆照看……這是眾多職業女性產后面臨的現狀。“一晚上得醒三四次,最嚴重時幾乎半個小時就醒一次,喂奶、換尿不濕,抱起來哄睡,等折騰完了我也清醒了,一晚上能睡上三四個小時,已經很慶幸了。”
一個月前,年輕媽媽張倩產假結束,離開四個多月的兒子重返單位。“每天七點就要起床,嚴重的睡眠不足,一天都暈乎乎的,工作上經常出現失誤。”對于產后重返崗位的這些日子,張倩直言疲憊不堪。
和張倩一樣,很多媽媽飽受著因產假太短帶來的折磨。打算母乳喂養到寶寶一歲的王璐璐,寶寶五個月時產假結束。“沒想到一上班,我的愿望就被打破了。”王璐璐說,剛回單位她就被派到外地出差一周,孩子吃不上母乳,只能臨時靠奶粉充饑,而媽媽也只能躲在廁所里用吸奶器吸奶,再把它倒掉。“我平時上班的時候也得隨身攜帶吸奶器、儲奶杯,脹奶的時候跑到廁所擠奶,晚上再帶回家。”為了給寶寶準備第二天的“口糧”,市民嚴女士做起了“背奶”媽媽。“如果產假延長的話,這些問題都不存在了。”她說。
除了自身疲憊不堪以外,更有媽媽擔心孩子的成長。“3歲以前是孩子啟蒙的關鍵時期,我特別希望能陪在他身邊,自己做好他的啟蒙老師而不是把孩子交給老人。”吳女士說,在下一代教育方面,年輕父母和老人之間的觀念、方法不同,她更愿意自己參與孩子的成長。
企業:
3年產假,工作誰來做?
“辦公室一共4個人,除了經理其他3個人都是女性,其中2個人正在休產假。要是產假休三年的話,這里估計得關門歇業,這樣的話招聘的時候誰還敢要女性。”市區一網點旅行社的負責人說,3年的時間太長了,并且,產假期間薪水要是全部由企業承擔的話,根本負擔不起。
臨沂一工藝品公司部門經理石先生說:“站在公司立場上覺得3年產假太長,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但是要是放到自己老婆身上,產假休3年,這樣能有時間照顧孩子,陪伴孩子成長,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了。”
對于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的問題,在記者隨機采訪的企業中,90%的企業負責人覺得沒有可行性。很多企業負責人發出了疑問,休完3年產假后,還會工作嗎?對于產假延長至1年的情況,調查中,20%的企業表示可以接受。
社會學教授:
延長至3年不現實
“將婦女產假逐步延長,甚至可以延至3年,這個提案表現出了對女性的關心和愛護,這種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延長3年時間是不現實的,缺少調查和一定的資料支撐。”臨沂大學社會學教授王維義說,現在的女性在社會上承擔不同的社會角色,如果產假延長至3年,對于一些重要崗位上的女性來說,會耽誤工作進度的開展。
王維義認為,一些企業和經營單位,某個職位上的女性因為生產休假3年,職位空缺3年的話,絕對會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相反,一位全職太太就不存在休產假這種情況。延長休產假時間的理念是好的,但是具體的細則缺少調查和相關材料的支撐。
對于很多網友提出的,產假延長至1年的問題,王維義說:“具體延長多少時間的問題,可以拿到社會上做調查,由大家來討論。不管延長時間長短,都要保證現有的產假時間長度,因為目前的產假時間,既能保證婦女兒童身心健康,同時不影響社會生產,可以在此基礎上適當延長。”
網友熱議
網友果小菟:想法很豐滿,現實太骨感。
網友四葉草:現在的產假太短了,孩子才四個月就得去上班,對孩子以及職場媽媽來說,實在太殘忍了。
網友薔薇:1-2年就好啦,剛好可以給孩子斷奶,對媽媽和孩子都好。
網友高山大叔:女兒才3個月,媳婦就被迫返回職場了。看著媳婦每天奔波于家里和單位,實在太辛苦了。
網友記事本:3年不去上班,單位會給你留職位嗎?不現實。
產假的一般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 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分類
1、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難產側切)/30天(難產剖腹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2、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
3、晚育假、晚育護理假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晚育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處理。
4、授乳時間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
本報記者 王逸群 郇恒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