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月9日訊(記者 郝園園) 記者1月9日獲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審計廳聯合下發《關于深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
吃空餉”問題集中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兑庖姟肪蛦挝弧俺钥震A”問題和個人“吃空餉”問題給出明確的概念,六種情形被認定為個人“吃空餉”。
記者了解到 ,《意見》提出了個人“吃空餉”的六種情形:在機關事業單位掛名并未實際到崗上班,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因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等原因,按照規定應與單位終止人事關系,但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已與單位終止人事關系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仍按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仍由他人繼續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刑事處罰等,按規定應停發或降低工資待遇,但仍未停發或按原標準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其他違紀違規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根據要求,2015年1月,各機關事業單位要按照界定的“吃空餉”情形,全面開展自查自糾。2015年1月底前,各級要對機關事業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各市、省直各部門(單位)要在2015年2月上旬,將《“吃空餉”集中治理情況統計表》及逐級匯總核查后的“吃空餉”問題集中治理工作情況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并抄送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審計廳,主要內容包括:集中治理工作開展情況、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數、“吃空餉”人數及清理處理情況、查處責任人員及建立長效機制情況等。
記者了解到 ,各機關事業單位在自查自糾過程中,要在單位內部對編制內人員工資發放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干部職工監督。各級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管理職能,嚴格監督所屬單位的自查自糾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防止弄虛作假。對未按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所屬單位,要督促其限期整改。
各機關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是集體責任人。對在“吃空餉”問題治理工作中隱瞞不報、敷衍了事、弄虛作假、頂風違紀的單位和人員,要從嚴追究相應責任,并予以通報。
延伸 出問題要追繳“吃空餉”資金 記者了解到,根據《意見》,對出現“吃空餉”問題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人員,要追繳“吃空餉”資金,上繳同級財政;對占編“吃空餉”單位,機構編制部門要核減相應編制,財政部門要核減相應預算和經費,對造成“吃空餉”負有第一責任和集體責任的領導人員以及相關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
對“吃空餉”人員,要依據不同情形進行處理。對在機關事業單位掛名未實際到崗工作的,要進行清退;對應當終止人事關系的,要按照規定做出人事處理決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已與單位終止人事關系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要核銷工資關系;對工資和津貼補貼處理未到位的,要按照政策及時處理到位。對利用職權讓親屬或他人在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對調出機關事業單位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人員,要按照政策規定予以糾正;對雖未在原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但按照規定應當終止人事關系的人員,以及已達到退休年齡未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要盡快辦理人事關系終止或退休手續。
記者 郝園園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