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9月3日訊(記者 高曉飛) 近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優化港城經濟發展環境,根據市政府有關要求,決定降低部分
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自2014年9月1日起,降低10個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
各區縣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對公布降低的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各服務機構要按照自愿有償的原則開展服務,與委托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明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相關事項,實行收費公示。對不按規定降低收費標準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并追究責任人員行政責任。
10個經營服務項目降低收費標準 一、氣象部門 1.計算機房防雷裝置施工質量及竣工驗收檢測(按面積收取):機房面積大于100平方米的由1500元/個降低為1350元/個,機房面積50~100平方米的由1300元/個降低為1170元/個,機房面積小于50平方米的由1000元/個降低為900元/個。
2.通信 、監控、程控、計算機、無線電收發系統、電子精密設備防雷、防靜電設施安全性能及驗收檢測:由60元/點降低為54元/點。
3.雷電浪涌保護器(SPD)檢測:由100元/臺·次降低為90元/臺·次。
4.土壤電阻率測試:由70元/點降低為63元/點。
5.雷電災害調查鑒定評估:由災害損失總額的4%調整為免收。
二、住建部門(城建檔案館) 1.查閱檔案:由每次20元(含工程圖紙)調整為對個人免收。
2.咨詢費:由每次5元調整為免收。
3.出具房、地、財產及債權、債務等證明資料:由每份50—500元調整為免收。
4.地下管網線圖服務費:500彩色地下管線圖由500元/幅降低為300元/幅,1000數字化地下管線圖由800元/幅降低為 500元/幅。
5.工程聲像服務費:錄像由0.3元/平方米降低為 0.2元/平方米,照片由30元/張降低為20元/張。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