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就在半夜送點貨,所以就沒有辦理駕駛證”,感覺自己半夜駕車不會被交警查獲的泗水男子劉某,5月19日凌晨被膠州交警查獲時說。而他將被給予罰款1200元、
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5月19日凌晨1時許,膠州交警大隊七中隊民警巡邏至朱諸路鞏家莊路口處時,發現對面行駛的一輛小型普通客車的號牌被遮擋,隨即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請出示一下駕駛證和行駛證,你的車牌為什么還要擋起來呢?”民警對駕駛員說到。該駕駛員支支吾吾半天從駕駛室里拿出行駛證遞給執勤民警。“駕駛證呢?”“沒有”兩個字從駕駛員的嘴里說出,讓民警替他捏把汗。“沒有駕駛證也敢開車啊?”“誰知道你們這么晚了還會查車啊?”這話說的似乎民警查車還應先通知他一下。民警于是將其帶回中隊做進一步的處理。
經過民警了解,劉某因為沒有駕駛證,為了避開交警的查車,一般選擇在凌晨駕車外出
送貨,由于要趕時間避開交警,所以要以最快的速度把貨送到并返回。開車的速度就要超過規定的時速,就故意把機動車號牌遮擋起來,避開電子警察的抓拍。“你們這么晚了也不休息”,劉某被交警查獲一直不明白這么晚了怎么還有查車的。劉某交代,他感覺自己開車技術挺熟練,干活時間又在凌晨,懷著僥幸心理自認為被查獲的幾率應該是零,萬萬沒想到還是被膠州交警給查獲。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膠州交警因劉某無證駕駛機動車,處以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因遮擋號牌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由于劉某沒有駕駛證,合并給予罰款12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記者 王琦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