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96706熱線消息(記者 馬云云 通訊員 曹琳 徐珊珊) 近日章丘市人民法院審理判決了一起
盜竊案件,兩名
大學生打起了歪主意,三次偷竊同學的筆記本
電腦,后兩次偷竊的竟然還是同一臺電腦。
李思和劉文利是高中同窗,兩年前,他們一起來到了章丘某高職讀書。2013年8月,李思和劉文利商議,想偷同學的筆記本電腦拿出去賣掉。于是,劉文利把宿舍鑰匙留給了李思,自己到外面放風。李思則打開劉文利的宿舍門,把劉文利舍友的筆記本電腦偷走。之后,兩人到校外電腦維修店進行銷贓。以950元的低價把贓物出手。
贓款不久就揮霍一空,兩人謀劃第二次出手。8月下旬,兩人看到斜對過的宿舍敞開著門,于是又偷出了一臺筆記本。沒想到當時上鋪有位同學正在睡覺,認出了劉文利的背影。失主隨后找到劉文利,沒有報警也沒有報告校方,只要回了電腦。
這次過后,兩人并沒有改過自新。“十一”長假返校后,劉文利又一次看到斜對過的那間宿舍敞著大門,他找來李思故伎重演,把上次“失手”的電腦偷了出來。
慌忙中,李思把電腦塞進外套就往樓下跑,竟迎面撞上了剛打球回來的失主,電腦也從懷里露了出來。這次失主抓住李思送到了校保衛處。
校方以品行惡劣且屢教不改為由
開除了兩人的學籍。兩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應追究刑事責任。章丘法院做出判決,以盜竊罪判處劉文利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7000元;判處李思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6000元。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