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在青島某高校讀書的王某發現學校游泳館的更衣室管理較松,不少柜子沒有上鎖,于是從去年8月至9月期間,他多次在更衣室內盜竊同學的手機和現金。
王某今年26歲,去年案發時是青島某高校的一名學生,平時喜歡到學校的游泳館游泳。去年夏天他去游泳的時候,發現自己沒帶毛巾,于是在更衣室內想找一條借用。原本他只是嘗試性地拉一下他人的衣柜,沒想到不少衣柜能直接打開,王某隨機選擇了一個,將柜子中的毛巾拿出使用,就在王某準備將毛巾再放回柜子時,發現柜子中還有手機和現金,于是他趁人不備,將柜子內值錢的東西“順”走了。
事后見學校也沒有什么動靜,王某又用同樣的方法多次盜竊。一個月的時間,王某從游泳館更衣室和學生宿舍共盜竊了7部手機以及上千元現金。直到去年9月底的一天,王某被警方抓獲。經清點,王某盜竊的現金、手機等共價值1.6萬元。近日經嶗山法院一審判決,王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記者 王婷)
[編輯: 朱貴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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