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鋼
在對精神病患者史成(化名)的采訪中,我感覺到了許多無奈:他年邁的父母擔心他“闖禍”,不得不將其鎖著;醫院一次次地幫其“解鎖”,又一次次將其送回“鐵籠”。 “精神病”患者被鎖在家里或者關在鐵籠里的事情,經常見諸報端。但當我親眼見證這一切時,還是感到了不小的震撼:破舊的房子、冰冷的鐵鏈、老人臉上深深的皺紋,無不訴說著這個家庭的無奈。
雖然史成曾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但經過治療,是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的。我見到他時,他完全可以很正常地與人交流,甚至對自己為什么被鎖著都非常清楚,即使這樣,他的父母還是不得不把他“鎖”起來。
“不鎖起來,打了人、惹了禍,我們還是要賠錢啊!”接受采訪時,史成已經年過八旬的父母非常無奈地說。實際上,史成的父母不是沒給他治過病,但沉重的醫療費早就壓垮了這個農村家庭,面對疾病造成的沉重經濟負擔,這對老人也是束手無策。
剛剛施行不久的《精神衛生法》規定要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自由權”,但這一權利在這個家庭面前卻顯得蒼白無力。這是因為只有保障了他們的生存權,才能提“自由權”。
其實,近年來相關部門在保障精神疾病患者權益方面也做了許多工作,像提高醫保報銷比例、對困難患者進行救助等等。但這些還不夠,因為精神疾病往往需要終生治療。
史成就曾多次被醫院救助治療,但每次被送回家,很快就又會復發。這主要因為他回去后不能按時服藥,曾多次救助過他的濟南市精神衛生中心專家也感到很無奈。
這樣的例子不只發生在史成身上,有的精神病患者因為經濟等原因,從醫院被接回去后不久便放棄了治療。
“關鍵還是國家投入不夠,政府要是多承擔一些,這樣的事情肯定會少一些。”采訪中,就有專家向我透露,雖然國家對精神衛生投入有要求,但各地財政狀況不同,投入情況千差萬別。如果各級政府都能多承擔一些,多投入一些,建立起健全的社區康復機構、完善的社會保障機制,我相信鎖著的患者就能少一些。
(作者為本報時政新聞中心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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