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亞楠 通訊員
王靜雯 報道
大眾日報濟南5月3日訊 記者今天從省環保廳獲悉,該廳與省公安廳近日出臺了《全省公安環保
聯勤聯動執法工作機制實施意見》,全省公安、
環保部門將形成合力,共同建立嚴厲打擊
環境違法犯罪的聯勤
聯動機制,實現環保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無縫對接”。
據了解,聯勤機制主要是建立日常聯勤檢查管理制度、聯席會議制度、聯絡員制度和執法信息交流制度。公安和環保兩部門將根據業務分工,及時通報當前環境污染案件的最新動態,共同分析、預測環境污染違法犯罪的發展趨勢,研究、落實預防和打擊的對策措施。縣級環保、公安部門將每半年組織對排污企業開展一次聯勤檢查,重點檢查環保在線監測設施、污染物處置設備運行以及污染物排放情況。
聯動機制還囊括了案件移送制度、案件監督制度和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其中,案件移送制度規定,環保部門在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廢物,從而危害公共安全等情況時,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