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梁旭日 報道
大眾日報青島3月31日訊 今天晚上,青島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繼續做好
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持續推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
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即“
國五條”青島版實施細則。《意見》提出,繼續執行2011年以來的住房限購政策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執行“國五條”關于
房地產稅收的政策規定。
根據《意見》,2013年青島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為: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確保本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明顯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扣除物價上漲因素)。
《意見》中說,為了實現今年的房價控制目標,青島將重點圍繞增加供應、抑制需求進行努力。在抑制需求上,保持政策連續性,繼續嚴格執行2011年以來的住房限購政策。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和無法提供自申辦《住房情況證明》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繼續暫停向其售房。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好對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嚴格執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貸政策。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可根據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另外,《意見》雖然提出嚴格執行“國五條”關于房地產稅收的政策規定,但并未提及備受關注的20%
個稅及其征收辦法。
《意見》還規定,為了防止高價地擾亂市場,將土地出讓價款繳納與土地成交溢價率掛鉤,隨交易價格上漲提高出讓價款首付款比例,縮短付款時間。溢價率在50%(含50%)以下的,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作為首付款,2個月內繳納全款;溢價率在50%以上的,1個月內繳納全額出讓價款。對在出讓過程中可能出現過度競爭的房地產用地,探索采用“限地價、競配建”等多種競價方式組織出讓。
增加供應方面,《意見》提出,年內新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1.65萬套,啟動危舊房改造1.7萬戶。各區、市要抓緊把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地塊,加快辦理項目前期手續,確保9月底前開工建設。加快形成保障性住房實物供應量,年內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少于9000套。
同時,不斷擴大保障性住房覆蓋范圍,從以保障戶籍家庭為主逐步向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和引進人才擴展。適應被保障家庭的實際需求,調整租售保障結構,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逐步實現由產權型向租賃型的轉變。2013年年底前,各區、市要把符合條件、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在土地供應上,2013年全市住房用地供應總量不低于過去5年住房用地平均供應量,達到1350公頃以上,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供應總量的70%,穩定土地市場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