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12日訊(記者 高麗) 缺錢花,劉某盯上了廢品回收點。2011年8月29日 ,劉某冒充刑警 ,在九水東路上一家廢品回收點以無證為由騙走了老板王某500元。意識到不對勁的王某向警方報案,民警將劉某抓獲。近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招搖撞騙罪判處劉某拘役四個月。
劉某出生于1982年,本市人,初中畢業后一直在社會上游蕩。去年8月29日中午,劉某來到九水東路上的一家廢品回收點,對回收點老板王某說,自己是刑警 ,懷疑回收點收了違法物品。由于王某提供不出廢金屬回收經營許可證,劉某讓王某到“李滄廣場刑偵處”繳納罰款。王某連忙向劉某求情,并拿出200元讓其幫忙了結此事。
“就這么點錢?無證經營至少要罰幾千塊錢!”劉某說。最終,經過討價還價,劉某要走了500元。劉某走后,王某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劉某沒穿警服,不會遇到了假警察吧?隨后,王某打聽得知,根本沒有“李滄廣場刑偵處”這個地方,于是趕緊向公安機關報警 。
由于劉某剛離開不久,民警帶著王某沿著九水東路查找,最終在一家醫院門口發現了劉某,當場將其抓獲,贓款也當場被追繳。法院審理認為,劉某擾亂公共秩序,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騙取他人錢財,其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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