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錢放在那里,他們沒敢拿
這讓王某他們產(chǎn)生了懷疑:“他不會報警了吧?”
萬一他已經(jīng)報警了怎么辦?放棄?還是不放棄?事情發(fā)展到這一步讓王某他們始料未及。但是有過多次犯罪的王某還是想出了辦法,他決定賭一把,“好,你不用給我們200萬元了,給40萬元就行了。”之所以降低了贖金金額,是因為王某心里清楚,一是200萬元現(xiàn)金目標太大,交易時不方便,另外,如果被警方抓獲,勒索200萬會被處以更加嚴重的處罰 。
當(dāng)晚零時許,王某再次給楊露的丈夫打去了電話,并約定了交錢的地點。可是,王某和傅某在趕到交錢地點后,發(fā)現(xiàn)在楊露丈夫的車后面,還有其他車輛相隨,這讓王某和傅某感覺到了事情不妙。
到達交易地點后,楊露的丈夫打來了電話,“我到了,錢準備好了,你在哪里,快去拿錢吧,快點放了我的妻子。”楊露的丈夫這次在電話中顯得底氣十足,這也讓王某和傅某膽怯起來。
“放手吧,不能再冒險了。”王某在和傅某商量后,給看著楊露的高某打了電話,“把人放了吧,他們好像報警了,現(xiàn)在放手還來得及,就算他們報了警,警察也找不到我們,趕快把手機統(tǒng)統(tǒng)關(guān)機。”
4月14日凌晨1點半左右,楊露回到了家中,她給丈夫打通的電話,“我回到家了,你給他們錢了?”
聽到了妻子的聲音后,楊露的丈夫確認了妻子的安全,并果斷撥打了110,向警方說明了一切。接到報警后,警方很快就將傅某和高某抓獲,并將他們送上了法庭,但是王某一直沒有落網(wǎng)。
逃跑4個月后選擇自首
2009年8月12日,王某出現(xiàn)了,他主動走進了派出所,“4個月的流亡生涯,我一直擔(dān)心民警來抓我,沒有睡過一個安穩(wěn)覺,現(xiàn)在我過夠了這種生活,決定來自首,我知道這是我唯一的出路。”
由于王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使得警方對此案的審理進行得非常順利,案件很快移送到了檢察機關(guān)。王某也很快被送上了法庭,城陽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伙同他人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其行為構(gòu)成綁架罪。案發(fā)后,王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自首,可從輕處罰。
但是,王某在前罪有期徒刑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nèi),再故意犯應(yīng)當(dāng)判處有期徒刑刑罰以上之罪,系累犯 ,應(yīng)從重處罰并不得假釋。
對于為何說王某是累犯,記者了解到,王某今年35歲,1993年8月因犯盜竊罪被青島市四方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1997年1月因犯盜竊罪、故意傷害罪、流氓罪被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三年,2007年9月刑滿釋放。 記者 王磊
(來源:半島網(wǎng)-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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