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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9月10日消息 9月8日下午17時許,青島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一中隊民警在疏港高速公路靈珠山東收費站執勤時,民警發現一輛蘇A牌照的小轎車在準備下高速時突然停在了拐彎處,由于高速公路明文規定,禁止機動車在高速匝道路段隨意停車,民警遂即快步上前進行查看。
小伙酒后開車拉著同伴去游玩
剛走到轎車旁,民警就聞到車內傳來濃重的酒味,仔細一看,駕車男子面紅耳赤,就連坐在車內的幾名乘客也是醉眼迷離,一車人都喝了酒。遂后,執勤民警便將該男子帶回執法站進行酒精吹氣測試,結果發現其體內酒精含量為38 mg/100ml, 屬于飲酒駕車。
經了解,駕駛員傅某當天中午和同事在外面聚會時喝了兩瓶啤酒,由于適逢周末,幾個人在酒桌上喝的高興的時候一商量,便決定由傅某開車帶著大家到青島去游玩,誰知剛到達青島轄區,就被高速交警查獲酒駕行為。
由于駕駛員傅某涉嫌飲酒駕車,執勤民警在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后便開具了處罰憑證,依法對傅某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的處罰。
記者 宮昌樂
[編輯: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