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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9月7日消息 9月5日晚上22時許,一輛蘇J牌照的面包車途徑沈海高速膠州收費站時被執(zhí)勤民警攔停。民警在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李某身上酒味濃重,當即對其進行酒精吹氣測試,結果儀器顯示為91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遂后,民警將李某帶到醫(yī)院進行抽血化驗,并開具了處罰憑證讓其次日到大隊接受處罰。
男子夜晚醉酒被查
第二天凌晨7時,中隊民警在同一地點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面包車在準備上高速時突然往后倒車折返駛離。就在一瞬間,民警發(fā)現(xiàn)開車男子和車輛號牌有點眼熟,便快步上前進行攔截,結果發(fā)現(xiàn)開車的正是昨晚因醉酒駕車被查獲的駕面包車司機李某。沒想到李某醉酒駕車被查獲后不知悔改,反而會在9個小時后再次冒險開車上路。
經檢測,男子屬于醉酒駕駛
經了解,李某9月4日晚和朋友在一起吃飯時喝了一瓶白酒,之后便趁著天黑開車拉載朋友去臨沂辦事,誰知在經過膠州收費站時被查獲酒駕行為。由于昨晚被交警查處后耽誤了處理事情,李某便決定于早上再次冒險駕車上路。結果,車子剛拐進收費站口,就看到昨晚查處自己的幾位交警同志在指揮交通,情急之下,李某迅速向后倒車準備逃離,結果還是被民警再次查獲。
被暫扣駕照后再次上路被查
由于面包車司機李某酒后駕駛機動車,待抽血化驗結果確屬為醉酒狀態(tài)后,李某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面臨吊銷駕駛證,并處罰金和半年內的拘役處罰;而李某在還未處理完酒駕違章(駕駛證被暫扣)的情況下再次開車上路,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之規(guī)定,李某在駕駛證件被暫扣期間仍私自駕駛機動車,還將面臨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6分,并處15日內的拘留處罰。
記者 宮昌樂
[編輯: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