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東保監局發布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濰坊市分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閃電新聞記者了解,人保財險濰坊市分公司存在編制虛假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2017年6月,在合作車商未向客戶提供增值服務的情況下,人保財險濰坊市分公司車商一部、車商二部分別以“增值服務費”名義列支費用,支付給有關車商。
時任人保財險濰坊市分公司車商一部經理李曉建、車商二部經理高杰是對該項問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山東保監局表示,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調查筆錄、相關財務憑證復印件、公司提供的情況說明等證據證明,因此足以認定。
綜合上述情況,山東保監局決定作出如下處罰:上述編制虛假資料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決定對人保財險濰坊市分公司罰款12萬元;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決定對李曉建、高杰分別警告并罰款1萬元。
據公開資料披露,人保財險濰坊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5日,所在地址位于濰坊市奎文區勝利東街228號,其主要負責人為李東峰,經營范圍包括:在濰坊市行政轄區內經營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
來源 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