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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將7000元交還給失主劉女士。
文/圖 半島記者 孫桂東 實習生 宮通宇 報道
半島都市報8月28日訊 因為太匆忙,市民劉女士沒有將7000元現(xiàn)金存入卡內(nèi),就離開了ATM機。幸好被市民發(fā)現(xiàn)及時報警,將7000元還給了她。而這7000元是劉女士將近兩個月的收入,對于熱心市民跟民警的暖心善舉,劉女士表示萬分感謝。
劉女士平時經(jīng)營水果批發(fā)生意,8月27日中午11時30分許,她拿著水果批發(fā)的收入7000元,來到振華路工商銀行的一個ATM機上,準備將錢存入銀行。因為當時比較匆忙,誤將ATM機頁面上顯示的是否存款看成了是否打印憑條,于是下意識點擊了取消按鍵就離開了。她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七千元還留在存鈔口里沒有存進去。
幸運的是,幾分鐘后,后面使用ATM機的一名市民發(fā)現(xiàn)了存鈔口里遺留的七千元。他懷疑有人在使用ATM機的時候操作失誤不小心把錢落在了機器里面,于是立刻報警。李滄公安分局永清路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電話后通過查詢ATM機的使用記錄和監(jiān)控視頻,很快聯(lián)系到了劉女士,直到此時劉女士才恍然大悟,意識到自己因為操作不當導致錢沒存進去。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