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8月10日訊 近日,記者獲悉,2018年5月14日,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職工食堂服務經營,被黃島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罰款2.5萬元。
近年來,開設食堂給員工就餐的企業日益增多。“企業如果要開設食堂進行食堂服務經營,首先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因此未取得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職工食堂服務經營,屬于違法。”黃島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
而記者了解到,“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近期就因未取得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職工食堂服務經營,被黃島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罰款2.5萬元。對此,記者聯系到了中建八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因中建八局單位眾多,對于被罰款的是哪個單位并不知情,待核實后給予回復。但截至發稿,記者未得到任何回復。
信網全媒體記者 顧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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