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暴力催討高利貸
受害人達126人
19名嫌疑人全部抓獲
201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先后成立某汽車租賃公司、某投資公司等,為從事放貸、汽車租賃等業務牟取暴利,并逐漸形成包括十幾名成員的犯罪團伙。該犯罪團伙采取轉單平賬、虛增債務、肆意制造違約、互為擔保等借款方式,借款逾期不還后,通過對借款人(或擔保人)采取砸毀住處大門、窗玻璃,墻上噴字、喇叭廣播、送花圈等手段進行滋擾,逼迫對方還錢,實施了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制猥褻等一系列犯罪活動。
經調查,即墨公安分局專案組逐漸掌握了付某某涉黑組織的犯罪事實:2013年,該組織主要成員付某某等人開始聚集一起,從事高利放貸,并出現虛增債務、暴力手段討債、脅迫借款人進行違法犯罪獲取資金用以償還借款的違法犯罪現象。
2013年10月付某某等三人因涉高利貸違法犯罪被警方列為網上逃犯進行追逃。11月17日,民警在即墨區長途汽車站對該三人進行抓捕時,遭三人持刀瘋狂拒捕,將抓捕民警捅傷,后三人因妨害公務罪被即墨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15年7月、11月,該三人相繼刑滿釋放出獄。該案的發生成為付某某等人吹噓和炫耀的資本,致使該團伙成員在社會上及高利貸行業內的權威得到樹立和鞏固。
刑滿釋放后,該組織以成立某汽車租賃公司為掩護,繼續進行高利貸放貸,后相繼成立兩家子公司用于套路貸轉單平賬、虛增債務,且其組織規模、成員人數迅速擴大,作案數量急劇上升,涉案數額呈現爆炸式增長,作案手段明顯多樣化,造成的社會影響急劇擴散。逐漸形成了包含十幾名成員的犯罪集團。
在前期調查的基礎上,在青島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直接組織指揮下,專案組對付某某等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展開集中收網抓捕,目前,付某某等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19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獲到案。在大量證據面前,付某某最終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對受害人的調查取證工作始終貫穿整個案件偵辦過程,目前已查明案件受害人達126人,已查證99人,涉及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罪,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9個罪名,破案110余起,形成有關筆錄材料500余份,為案件偵破打下了堅實基礎。
涉黑村主任
涉30余起犯罪
抓獲犯罪嫌疑人29人
該案是青島市今年來成功偵破的第一起把持基層政權的涉黑犯罪案件。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部署,青島市相關部門迅速行動,一舉打掉了以萊西市望城街道田格莊村原支部書記、村主任李某某等人為首的涉黑社會性質組織團伙,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29人。
2012年起,李某某與其母親王某某、司機趙某等人陸續糾集幾十名無業青年、刑滿釋放人員及部分黨員干部,以集體發放工資、村義務工報籌等方式資助拉攏團伙成員,部分成員分別被委任為村會計、保管、委員、公司經理等,先后實施了非法采礦、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多起違法犯罪行為。
為排除異己,插手群眾糾紛,該組織多次對村民進行打擊報復。為控制村莊周邊建筑領域工程項目,李某某以其母親名義成立公司,作為團伙非法斂財的工具,自2013年開始,先后采取挖路堵門、威脅毆打等方式,強攬工程,強迫多家建設單位和個人將工程項目交給其施工。并打著村集體的名義破壞土地,非法采沙,強迫賣給周邊項目工地,聚斂財富。經查,李某某黑社會性質組織先后實施了非法采礦、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職務侵占、故意毀財物、非法侵入住宅、容留他人吸毒等8種30余起犯罪。公安機關凍結、扣押涉案資金330余萬元,查封商鋪、車輛及其他涉案物資,總價值約1000余萬元。
專案組于2018年4月至7月,先后將該組織29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現已逮捕21人,取保候審7人,刑拘1人。
市場“黑霸主”
獲利近千萬
最高被判刑20年
該案是全國打黑辦移交、山東省2016年第一批掛牌督辦案件,也是中央部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青島市宣判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自2001年起,趙某、于某某等人在青島市黃島區武夷山市場通過經營“洗頭房”的方式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至2007年底逐步發展成了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通過轉租“洗頭房”獲取差價、強迫“賣淫業”店主交納保護費、從賣淫活動中營利抽頭等手段實現對該市場“賣淫業”的非法控制,明目張膽地大肆進行有組織的賣淫活動。同時,該組織對不服從其管理或不向其交納保護費的“賣淫業”店主動輒打砸店鋪;對市場上經營其他買賣的商鋪或無辜群眾尋釁滋事、無事生非。通過砸店、辱罵等恐嚇手段,形成獨霸一方的非法控制力。該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先后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斗毆、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致輕傷3人,非法獲利近千萬元,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青島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于2015年對該案立案偵查,2015年1月27日,在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統一調度下,將該組織的7名骨干分子全部抓獲。
2018年3月,黃島區法院依法判決趙某、于某某等14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賣淫、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犯罪,分別被判處三年六個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目前,該案正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程序中。
為企業“站場子”
夜市收取保護費
團伙中45名嫌疑人被抓
該案是青島市正在偵辦的一起采取暴力手段插手經濟糾紛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有多次犯罪前科,曾因敲詐勒索、盜竊等犯罪活動先后兩次被定罪判刑。刑滿釋放后,李某某繼續糾集刑釋解教和社會閑散人員,形成相對固定的犯罪團伙,利用網絡軟件對成員進行管理和控制,從事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在本市部分夜市收取保護費,并利用暴力手段插手企業間經濟糾紛。該犯罪組織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10余項罪名。目前,市公安機關專案組已將該團伙中包括李某某等主要犯罪成員在內的共計4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2017年,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在工作中發現李某某等人組成犯罪團伙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使用軟、硬暴力等方式多次插手經濟糾紛、為有關企業“站場子”、“撐臺子”。該局黨委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對該犯罪團伙進行研究分析,本著“打早打小,不能形成氣候”的原則,抽調精干力量開展前期偵查,并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專案偵辦工作。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專案組陸續將該團伙中45名違法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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