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潘立超 通訊員白樹文 報道
半島都市報7月15日訊 “現在開庭,審理被告人劉某乙涉嫌包庇罪和被告人劉某甲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證罪案。”近日,隨著審判長洪亮威嚴的聲音,旁聽席上的申訴人王某感激地看著坐在身邊的張律師。
2017年5月的一天,臨沂人王某來到膠州市檢察院申訴。早在2008年,王某的兒子來膠州打工,不幸在一起車禍中死亡。案發后,一個名叫劉某乙的人主動自首,后被膠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可是最近王某居然聽說這個劉某乙其實是個頂包的,真兇根本就不是他。想起早逝的兒子,王某要給兒子一個交代,于是他來到了檢察院申訴。膠州市檢察院的檢察官聽取了他的陳述,考慮到王某家在外地,案件復雜,就從本院的律師人才庫中選取了有辦理刑事案件經驗的張律師為他代理申訴。
案件立案后,膠州市檢察院專門成立了辦案組,張律師多次和辦案組進行溝通,共同展開了復雜的調查取證工作。歷時8個月,奔赴臨沂、沂南、煙臺、萊州等多地,行程上萬公里。反復耐心地做證人工作,核對每一個證據,經過多方查證,案件終于獲得重大突破,劉某乙果真不是肇事者。
原來,2008年1月,劉某甲駕車載著三名朋友從青島返回萊州,將正在步行的王某兒子撞死后逃逸。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劉某甲指使同村劉某乙替他頂罪,并陪同著劉某乙一起到膠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就這樣,劉某乙成為了交通肇事者,劉某甲又以劉某乙的名義賠償了王某各項經濟損失23萬元。同時他還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20萬余元,以彌補自己的“損失”,后來擔心頂包的事情泄露,又在2011年把從保險公司要的錢退了回去。
最終膠州市檢察院取得了扎實的證據,公安機關將真正的肇事者劉某甲和頂包者劉某乙從萊州抓獲歸案,并追訴漏罪,案件由膠州法院重新審理。
距離案件發生已10年,真正的肇事者和頂包者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據了解,青島市兩級檢察院都建立了專門的律師人才庫,通過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案件,檢察機關的息訴率、滿意率都有了明顯提升。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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