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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7月3日消息 7月2日20時許,青島同三高速大隊三中隊民警在沈海高速泊里收費站外執勤時,發現一輛魯Q牌照的SUV在駛下收費站時突然停在了彎道入口處。透過昏暗的燈光,民警們隱約看到從車內下來一男一女匆匆走到車后互換了駕駛座位,看到這一幕,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打開執法儀錄像取證。
交警隊劉某進行酒精測試
經檢測為42mg/100ml,劉某屬于飲酒駕車
眼見“偷梁換柱”不成被交警發現,原先開車的男子劉某只好下車接受檢查,此時,民警聞到劉某身上散發著濃烈的酒味,遂將其帶至執法站進行酒精吹氣檢測,結果測試儀器上顯示為42mg/100ml,屬于飲酒駕車。
劉某對酒駕供認不諱
經詢問得知,駕駛員劉某和妻子當天中午在臨沂市參加戰友聚會時,已經在飯桌上喝過一次酒。之后,劉某同幾位戰友一起結伴到煙臺市游玩,在某飯店又喝了四五瓶啤酒助興。豈料,就在劉某拉載著妻子返回泊里鎮老家的時候,碰到高速交警夜查,為了避免被查獲,劉某就悄悄和同車的妻子一起互換駕駛座位,結果,還是被交警識破了。
由于駕駛員劉某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輛,民警在對劉某進行批評教育后,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000、記滿12分,并處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通訊員 馬嘯 記者 宮昌樂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