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下發《關于做好2018年度高職(專科) 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對2018年度高職(專科)(含各類高等學校及機構舉辦的專科層次教育)專業設置做具體規定,進一步提升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質量,緊緊圍繞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和鄉村振興戰略,統籌規劃,為培養高素質的技術技能型人才提供載體。究竟有哪些專業需要調整?專業數量如何要求?
通知要求學校要對就業率低的專業予以調整。連續兩年就業率較低的專業,除個別特殊專業外,學校一般應調減招生計劃直至停招。連續三年不招生的,應提出撤銷。
學校調整專業時,應當事先對擬調整專業在校學生的培養工作做出妥善安排。擬調整的專業和目標專業應當有相同或相近的學科基礎和辦學基礎,專業代碼前四位相同。學校調整專業不占新增專業的計劃。
各學校要堅持專業數量服從于辦學質量的原則,科學控制專業增長數量。新建高職高專三年內(含三年)年度增設專科專業數不超過5個,其他院校年度增設專業數不超過3個。原則上不新增《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公布高等職業院校預警類嚴控類和限制類專業目錄的通知》(魯教職字〔2015〕51號)公布的專業。(張洪波)(完)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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