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濰坊日報訊 (記者 付生)日前,市人社局會同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等部門聯合印發《濰坊市推進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等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方案》,進一步推行“先參保,再開工”機制,確保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等工程建設項目中流動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保障。
“先參保,再開工”機制是通過項目參保這一形式,著力解決農民工流動性強、難以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這一問題的有效途徑。目前,我市已在建筑業上全面推行該機制,本次擴大到交通運輸等行業。按照規定,我市行政區域內的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軌道交通等行業建設施工企業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不能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特別是短期雇傭的農民工,應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確保工傷保險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相關工程建設項目在辦理相關手續、進場施工前,需向行業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提交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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