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6日,省民政廳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我省將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標準,確保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按年度動態調整后的省定扶貧標準(3527元);督促各地全部制定和公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和差異化的照料護理標準,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要提高到30%。
據了解,我省未穩定脫貧戶多為老弱病殘,這些有相當一部分是需要民政兜底的服務對象。今年,省民政廳將繼續發揮民政部門在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統籌利用縣級社會福利中心和農村綜合性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增強機構集中供養能力。推動各級財政設立社會組織專項發展資金,探索建立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扶貧服務制度,創新社會組織牽手駐村第一書記助力扶貧開發模式。加強關愛保護隊伍建設,推動在鄉鎮(街道)設立兒童督導員,在村(社區)設立兒童主任。
此外,省民政廳還將統籌推進民政扶貧領域“微腐敗”專項治理和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兩項行動,把民政兜底保障情況作為重點,指導基層逐戶排查未納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圍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摸清兜底保障底數。同時,建立群眾舉報問題線索臺賬,受理群眾關于民政扶貧領域中的腐敗問題投訴舉報,匯總分析反映民政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相關案件線索,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突出問題。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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