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客戶端記者 于紅靚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4月18日發布《關于持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運行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新政策如何執行?來看西海岸新區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幾條溫馨提示
關于實施《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于持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運行的通知》文件的幾個重點事項說明:
一、關于購房套數 本地居民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最多可購買兩套住房,由之前的第三套住房不予貸款升級為不得購買第三套住房。
二、關于限售時限 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之內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時限由2年升級為5年。
三、關于已買未簽的新建商品住房(一手住房) 對于該文件正式實施前形成事實交易但未網簽的新建商品住房,售房單位應在2018年4月28日(含當日)17:00前將形成實際交易尚未完成網簽備案的商品住房明細及交易證明材料(包括商品住房的認購協議、認購單,購房發票、稅控收據、非稅控收據和資金支付憑證等)報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此類房屋不受新政影響,購房者可按原計劃有序辦理,無需恐慌。
四、關于已買未簽的存量住房(二手住房) 對于該文件正式實施前形成事實交易但未網簽的二手住房,買賣雙方或經紀機構應在2018年4月28日(含當日)17:00前將本通知實施前已經形成交易尚未完成網簽備案手續的存量住房完成網簽備案。
五、政策緩沖期 不管是一手住房還是二手住房,該文件正式實施前已經形成事實交易的購房者切莫恐慌,政策給予了緩沖期。在4月28日17點之前,只要將新建商品住房事實交易證明材料通過售房單位報不動產登記中心備案、二手住房完成網簽備案就可按原政策執行,切勿到不動產登記大廳扎堆辦理業務。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