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稱“央行”)17日決定,從4月25日起,下調部分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這些金融機構將使用降準釋放的資金償還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貸便利(MLF)。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對部分金融機構降準以置換中期借貸便利的操作,主要涉及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這幾類銀行目前存款準備金率的基準檔次為相對較高的17%或15%,借用MLF的機構也都在這幾類銀行之中。其他存款準備金率已經處在較低水平的金融機構不在此次操作范圍。
具體操作分兩步:第一步,從2018年4月25日起,下調上述幾類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第二步,在降準當日,持有未到期MLF的銀行,各自按照“先借先還”的順序,用降準釋放的資金償還其所借央行的MLF,降準釋放的資金略多于需要償還的MLF。以2018年一季度末數據估算,操作當日償還MLF約9000億元,同時釋放增量資金約4000億元,大部分增量資金釋放給了城商行和非縣域農商行。
針對此次對部分金融機構降準以及置換中期借貸便利(MLF)的原因,央行稱當前,我國小微企業仍面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為了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可以通過適當降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置換一部分央行借貸資金,進一步增加銀行體系資金的穩定性,優化流動性結構,同時適當釋放增量資金。
據上述負責人介紹,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取向保持不變。此次降準釋放的資金大部分用于償還中期借貸便利,屬于兩種流動性調節工具的替代,而余下的小部分資金則與4月中下旬的稅期形成對沖,因此,在優化流動性結構的同時,銀行體系流動性的總量基本沒有變化,保持中性。同時,還要看到,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為了防范金融風險,仍需保持相對較高的存款準備金率。 據新華社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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