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4月10日消息 今天上午,嶗山區法院順利執結一起拒不返還租賃土地案件。在本次強制執行案件中,嶗山區法院聯合多個部門行動并首次使用綜合執行指揮中心遠程指揮,成功拆除租賃土地上的附著物(主要為建筑物),將土地返還給申請執行人。
2003年,某汽車工貿公司與西韓社區居委會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約定某汽車工貿公司租賃西韓社區位于西韓村預制廠北端(西韓村北山)的集體土地,并對租賃期限和租賃費用進行約定。合同簽訂后,該汽車工貿公司一直使用該土地,但是未支付租賃費。后雙方發生糾紛,西韓社區起訴,經兩級法院審理,判決該汽車工貿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及逾期使用費、在限期內拆除租賃土地上的附著物(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并將土地返還西韓社區。但該汽車工貿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于是西韓社區向嶗山法院申請執行。
嶗山法院受理該執行案件后,向該汽車工貿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拆除涉案土地上附著物(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并遷出土地。因該汽車工貿公司將部分建筑物租賃給其他三家公司,該三家公司向嶗山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認為他們現合法占有、使用租賃土地上的建筑物,所以應中止執行。后嶗山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該三家的異議并無法律依據,予以駁回。駁回異議申請后,嶗山法院再次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限期拆除并遷出土地,但是該汽車工貿公司拒不履行。后嶗山法院經研究,決定于4月10日對租賃土地上的附著物(主要是建筑物)進行強制拆除。因本次強制執行涉及到大量建筑物的拆除,難度和危險性較大,所以嶗山法院聯合公安、行政執法局等部門進行行動,并首次使用剛剛建成的綜合執行指揮中心,由院領導在綜合指揮中心實時對本次執行進行指揮,保證執行的順利進行。
4月10日早晨七點半,嶗山法院執行法官及法警在院內集合完畢后前往涉案土地所在地。到達現場后,執行法官首先依法宣讀執行決定、釋明執行依據,隨后即聯合公安民警、執法局工作人員等將地上建筑物內留存的辦公家具、廚房用具等逐一搬到空地上,并一一登記在冊。在確定建筑物內沒有人員和其他物品之后,兩臺挖掘機即進入執行現場,對地上建筑物進行破拆。經過六個多小時的辛苦作業,大部分地上建筑物已經被拆除完畢,建筑垃圾也被清運出現場,該次執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依法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本次執行首次使用了嶗山法院剛剛建成的綜合執行指揮中心,綜合執行指揮中心利用現代數據傳輸技術和4G單兵執法記錄儀,通過實時音像傳輸,實現遠程指揮,同時綜合指揮中心還具備網絡查控功能,可以實現對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土地、房產、車輛、股權、證券等財產的網絡查控。綜合執行指揮中心的投入使用,對于推進執行規范化、信息化建設,推進解決執行難具有重要意義。
通訊員 張玉萍 文 劉子琳
[編輯: 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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