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玉凡 報道
半島都市報4月9日訊 收了客戶錢,公司負責人卻失聯了。9日,半島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青島邦越”公司的負責人梁某某和代某某因涉詐騙罪,分別領刑六年和五年,同時被處罰金。
“我2014年10月在青島邦越人力資源公司買的養老保險業務,一共花了35000元,后來這個公司被查了,錢到現在還沒要回來。”4月6日,老家重慶的朱先生致電本報熱線96663,稱自己被這家人力資源公司騙了,聽說這個公司的負責人已經判刑了。
9日,記者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經過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查明: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代某某、梁某某、韓某某在明知已無法在山東省內違規辦理補繳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的情況下,仍謊稱可以辦理該項業務,以需要交納保險費、服務費為名,先后多次騙取多名被害人錢款另作他用。其中梁某某詐騙作案6起,數額共計149.7765萬元;代某某詐騙作案2起,數額共計108.7501萬元;韓某某詐騙作案1起,數額共計28萬元。經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青島邦越”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梁某某犯詐騙罪,判刑六年,并處罰金15萬元。代某某犯詐騙罪,判刑5年,并處罰金30萬元。韓某某犯詐騙罪也被判刑。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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