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3月29日訊 記者從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在2017年全省法院公開審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43.3%,一半以上的行政案件仍存在“告官不見官”現象。同時,出庭應訴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呈現“部門負責人多、政府負責人少,副職多、正職少”的特點。
我國《行政訴訟法》明確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在2017年山東省各級法院公開審理的11965件行政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5185件,出庭應訴率43.3%,同比上升1.9%。
在出庭應訴的行政機關負責人中,呈現“部門負責人多、政府負責人少,副職多、正職少”的特點,其中縣(市、區)級以上政府正職無人出庭。從去年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數據統計來看,部門負責人出庭的4433人,政府負責人出庭的617人。副職出庭的4831人,正職出庭的219人。
從行政層級看,縣(市、區)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多,省級、市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的少。去年,縣(市、區)及以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4730人,占93.8%,省、市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315人,占6.2%。其中,省民政廳副廳長張魁中、省司法廳副廳長遲麗華、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胡世光、煙臺市政府副市長王曉軍等領導出庭應訴。
從各市情況看,出庭應訴率超過60%的有德州、濰坊、威海、淄博、濱州、濟寧、東營、青島和萊蕪等9個市。其中,德州(93.7%)、濰坊(80.5%)、威海(80.2%)均超過80%。出庭應訴率不足30%的有濟南(11.2%)、臨沂(17.0%)、聊城(19.0%)、泰安(22.0%)和菏澤(29.8%)。(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賀輝)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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