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天氣開始變暖,春天的氣息越來越濃厚,春游也成為人們放松心情的不二之選。關于外出春游,你知道它屬于職工福利嗎?
此前,記者了解到,全國總工會下發的《關于〈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全文)明確,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逢年國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都屬于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基層工會組織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當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
此外,職工教育、知識培訓、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也都屬于工會經費支出范圍。
單位組織春游有啥條件和要求?山東省總工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八項規定禁止公款旅游,但是春游與公款旅游性質不同。用工會經費組織職工春游,不必擔心違反八項規定。工會的會費、經費本來就是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工會組織春游有利于職工強身健體,也有助于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
“春游不能走樣,不能打著春游的幌子搞公款旅游,上述規定要求,工會組織的職工春游,應嚴格控制在單位所在城市,并做到當日往返。”山東省總工會工作人員提醒。
此外,工會經費不僅可以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支出,還將覆蓋范圍從逢年過節、會員生日,擴大到婚喪嫁娶、退休離崗的慰問支出等。基層工會組織使用工會經費給予工會會員過生日慰問,可給予會員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每人金額不超過300元。
工會經費的支出標準是多少?據了解,此前經山東省總工會14屆第74次主席辦公會議研究,對有關工會經費的支出標準進行修訂,基層工會組織在法定節日可以發放中國傳統節日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600元。但不得發放現金,不得發放中央和本省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發放的物品。
《補充通知》首次明確“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7個法定節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周國芳 實習生 韓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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