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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洪舉 3月12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表示,校園暴力或者校園欺凌各地都有發生,有的行為非常惡劣。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建議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修法過程中,一定會認真研究這個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辦法。(3月13日《新京報》) 目前的法律對霸凌事件中未成年施暴者的懲戒較為“軟弱無力”。應及時予以糾偏,讓反霸凌成為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重要內容,并有針對性地解決校園暴力問題。
筆者認為,將來未成年保護立法應做到教育、保護與懲戒并重,并提出一攬子解決方案。一是應摒棄過分偏袒的傳統思路,明確反對霸凌,懲戒未成年人施暴者的基本原則。二是不妨讓學校承擔整治校園暴力的職責。三是對屢教不改、多次施暴的情節惡劣者,有必要轉入工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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