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潘立超 通訊員杜晨晨 報道
半島都市報2月23日訊 “上上網就能輕松賺錢,時間自由,報酬豐厚……”聽起來是不是很誘人?平度一男子王浩(化名)就沒禁得住這種誘惑,在朋友介紹下,干起了刷單的營生。本想兼職賺點小錢,不料卻被他的同學張凱(化名)欺騙掉進了“刷單”陷阱,一共賺了200多元傭金,卻損失16000余元本金,可謂得不償失。近日,張凱因涉嫌詐騙被平度市檢察院批捕。
據介紹,2017年12月,王浩在同學張凱的說服下干起了刷單業務。由張凱負責提供待刷的支付寶收款二維碼,掃描后付款,本金會通過支付寶轉到王浩的銀行卡里。每刷1000元就能賺取5元傭金,傭金由張凱以微信轉賬形式支付。剛開始,王浩刷單后,張凱馬上就把本金和傭金發給王浩,再加上張凱是王浩多年的同學,王浩十分信任張凱。2017年12月18日開始,王浩陸續使用微信、支付寶掃描付款16000余元后,傭金卻遲遲沒有到賬,張凱也以各種借口推脫。待王浩報案后,才得知自己掉入了同學的“刷單”詐騙陷阱,16000余元本金全部打了水漂。
原來2017年以來,沉迷游戲的張凱需要大量資金充值,苦于無處籌錢的他幾經輾轉反側,竟然將目光瞄準了信任自己的朋友、同學甚至是老師。張凱向大家謊稱,掃描二維碼幫助店鋪刷單就能賺取傭金,以此為手段進行詐騙。受害人掃描的二維碼,實際上都是張凱偽造的收款碼,而非張凱所說的商家的二維碼。
近日,張凱因涉嫌詐騙被平度市檢察院批捕。據他供述,其先后以同樣方式騙取老師、同學、朋友共計30余萬元。
檢察官提醒市民,刷單行為帶來的弊端很多。通過刷交易量提升商家信譽賺取傭金,這種不誠信的手段給詐騙者留下了極大的犯罪空間。此外刷單不僅是詐騙重災區,同樣也是一種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違法行為。它給消費者帶來誤解甚至欺詐,更違反了同行間的公平競爭。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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