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鄔明洋 通訊員 李林寶
在2018年春節即將來臨之時,平度市民政局根據民政部《家庭寄養管理辦法》,本著“以人為本、兒童至上、區別對待、依法辦理”的原則,與平度首個寄養家庭簽訂了寄養協議,與南村鎮李某某和萬某某簽訂了《家庭寄養協議書》,并收到了他們送來的錦旗和感謝信,標志著平度市為第一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找到了溫暖的家庭,讓他在一個家庭環境中,充分體會到本應屬于一個孩子的家的感覺,并且從中得到更加精心細致的照顧,讓其生理和心理健康發展。
被拐賣了兒童有了溫馨有愛的新家 據悉,該市民政局此次辦理的家庭寄養工作,是平度市有史以來的首例。半島記者了解到,這名被寄養的男童2015年5月在平度市蓼蘭鎮出生,今年才兩歲多,在2016年被人販子拐賣給了一對從淄博到青島打工的夫婦家中,2017年被平度公安成功解救。2017年8月3日收到平度市公安局《關于妥善安置被拐賣兒童的函》后,平度市民政局安排專人積極與麻蘭派出所對接,并安排蓼蘭鎮社會事務辦到該被拐兒童的生母家調查。同時,平度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與青島市民政局事務處和兒童福利院取得聯系,真實的了解到被拐賣兒童和其生母的詳細情況。鑒于該兒童的生母系重度癡呆人員,無撫養能力,且無法確定身份,無法找到生父及其他監護人或近親屬,不宜將該兒童交與其撫養,該市民政局經過近半年的詳細調查,在數個家庭中為該兒童進行了認真的篩選,并安排了2個月的試寄養期,終于按照法定的程序確定了位于南村鎮的李某某家庭。
據深入調查了解,李某某和其愛人身體健康,無任何精神類和傳染性疾病;經濟收入穩定,常年經營水果,家庭每年有7-8萬元收入,另有車輛一臺,住房10間;該夫婦為人和善、鄰里關系和睦,沒有受過任何刑事處罰。該夫婦原有一個19歲的兒子,于2016年因車禍去世,兩人常年生活在悲痛中,尤其是看到人家的孩子,不免有些傷懷。初見李某夫妻的第一印象是,眉頭緊鎖,面貌與實際年齡很不相符,初見被拐兒童的印象是面貌冷淡、眼神無光,再見這個寄養家庭的所有成員時,夫婦倆人仿佛年輕了10歲,容光煥發,孩子的臉上始終掛著幸福的笑容,房間內到處都是歡聲笑語。“他就是我們的第二個兒子,我們一定會他一個溫馨有愛的家。”夫婦倆對這個男孩疼愛有加。
相對于收養,家庭寄養操作更方便 半島記者了解到,家庭寄養是指經過規定的程序,將民政部門監護的兒童委托在符合條件的家庭中養育的照料模式。具體來說,是指在兒童監護權和戶籍不予變更的前提下,由兒童福利機構根據具體兒童的年齡、性別、身體狀況、智力情況等,由政府出資為兒童選擇一個合適的家庭,由家庭為兒童提供所需的生活照料和服務,使兒童得到家庭的關愛和照顧。家庭寄養是家庭內照顧,也是一種非機構的替代性照顧,可能是最長期的,也可能是最短期的。家庭寄養不同于收養,寄養不發生父母子女關系的變更,收養是民事法律行為,養父母與養子女同親生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基本相同,收養是一種擬制血親關系的行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養并不需要特別的成立、生效要件,一般而言,只需子女的父母與負責寄養的親友協商一致即可,而法律對收養的成立和生效有嚴格的條件限制,不符合實質性條件或者沒有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手續的,不能產生收養的法律效果。
平度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家庭寄養模式的探索無疑是成功的,相對于收養而言,寄養具體操作起來更方便,家庭寄養考慮到了孤殘兒童的情感需求,讓更多孤殘兒童回歸家庭,在一個家庭環境中,他們能體會到本應屬于一個孩子的家的感覺,從中得到更加精心細致的照顧,讓其生理和心理健康發展。同時,對平度市困境未成年人的關愛和保護工作探索也具有積極的意義和作用。
[編輯: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