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本市城鄉勞動者,以及在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失業后仍在常住地居住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以到戶籍所在地、非本市戶籍到常住地所在地街道保障中心辦理失業登記。請攜帶以下材料:
1、本市戶籍人員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身份證原件;
2、非本市戶籍人員的暫住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
3、已辦理解聘備案人員的《失業登記通知單》;
4、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
5、個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兩張。
同時,您也可以登錄“青島就業網”網上辦理失業登記。
備注:非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本市戶籍殘疾人,到各區(市)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辦失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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