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0日21時許,湖島派出所民警接到王某某報警稱,自己下夜班騎自行車經過湖清路時,撞上路邊石頭摔倒,頭部受傷,請民警到現場處置。
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路邊雨篦子上有一塊石頭,旁邊有輛自行車倒在路邊,王某某正抱頭呻吟。據王某某講,自己在湖清路一工廠上班,21時下班后,急著往家趕,因天黑又是下坡,當看到石頭時,剎車已經來不及了,撞上石頭摔倒在地。民警踩了一下雨篦子,上下活動,聲音較大,估計是有人故意而為之,便找附近工廠的陳師傅詢問,陳師傅道出了事情原委。因為近期萬安路夜間大車多,路邊雨篦子松動,過往車輛軋到上面,雨篦子咯噔咯噔響個不停,影響了自己休息,為了睡個安穩覺,睡覺前放了塊石頭,警示過往車輛躲避,但沒想到剛放上石頭10分鐘的工夫,卻把王某某傷著了。
在民警的教育下,陳師傅最終承認,因自己的過失危及公共安全,導致王某某意外受傷,并同意賠償王某某醫藥費200元。隨后民警將石頭搬走,消除安全隱患,第二天聯系相關部門將雨篦子維修好。城市信報記者 尚青龍 通訊員 李旭東
[編輯: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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