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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月16日消息 近日,城陽警方經過多日摸排,研判布控,成功抓獲一名連續實施盜竊的犯罪嫌疑人,令人唏噓的是該案的嫌疑人從16歲就曾因盜竊在少管所勞教兩年。沒想到該名男子刑滿出獄后,仍不思悔改,重操舊業,又先后三次被抓入獄。
疑犯被帶回警局
2018年1月2日,城陽公安分局棘洪灘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停放在大胡埠社區自己家門口的電動車被盜,價值人民2000余元。接報后,棘洪灘派出所通過對前兩起盜竊電動車、摩托車案件的作案手法進行并案研判,并對案發周邊及沿途監控進行分析排查,最終鎖定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孫某有重大嫌疑,遂對其進行追蹤布控,并加大了周邊區域的巡防力度。1月9日,巡邏民警在一小區內發現該男子行蹤,就在該男子偷偷摸摸正欲對小區樓下的一輛摩托車再次實施盜竊時,棘洪灘派出所民警迅速出擊,沖上前去將其一舉抓獲。到案后,盜竊嫌疑人孫某如實供述自己于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1月份期間,多次在上馬街道、棘洪灘街道實施盜竊電動車、摩托車的犯罪事實。
到案后,經進一步訊問,該嫌疑人孫某(男,30歲,城陽人)16歲時,曾因盜竊罪被淄博少管所勞教兩年,勞教期滿出獄后,又分別在2006年、2014年、2016年因盜竊罪被抓入獄蹲了五年班房,這次被抓已是“五進宮”。經民警連夜審訊,孫某如實交待,因自己游手好閑,現在沒有工作,出獄后也不想找工作,整天瞎逛游。經常會步行到周邊的村莊轉悠,尋找目標,看看有沒有可偷的電動車和摩托車。孫某交待,他偷的電動車和摩托車大都是車鑰匙插在車上未拔下來的,自己發動車后直接騎走的;還有就是電動車、摩托車沒有報警裝置,沒有鎖車頭的,自己將其推走的。得手后,孫某會找到一個隱蔽的地方,先將電動車或摩托車藏好,然后找到一些流動的收廢品的,把偷來的臟物是當做淘汰的廢品低價賣掉,價格大都在50、100、200元左右。孫某交待,從2017年10月份到現在,該多次在上馬街道、棘洪灘街道等地實施盜竊電動車、摩托車9輛,賣得贓款1100余元。得來的贓款很快會被其用于網吧上網玩游戲或網購揮霍掉。
目前,盜竊嫌疑人孫某已被城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年關將近,也是各類侵財案件的高發期,居民們要提高防范意識。外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車輛要鎖好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場所,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同時,公安機關將將進一步加大巡防力度,加強便衣巡邏,嚴厲打擊現場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最大限度的保護群眾人身財產安全。
通訊員 欒云海 魏秀輝 記者 劉子琳
[編輯: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