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日前批復同意了濰坊、威海、東營、德州、濟寧、日照等6市新修訂的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自2017年8月9日煙臺標準率先獲批復至此,17市全面調整了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青島非住宅房屋補償底價上調了每平方米50-100元,圍墻的補償底價每米提高了10元,地面、路面等補償標準未變,下管井、機井的補償價格則有所下降。
記者獲悉,建安成本和農產品的產值,是制定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重要依據。這些成本、產值會隨時間推移發生變化,補償標準就需要適時調整。按照2017年6月省政府辦公廳出臺的 《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見》,各市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報省財政、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同意后執行,并適時作出調整,最遲5年調整一次。
因為距離上一輪補償標準實施的時間有長有短,本輪各市的補償標準調整幅度也不同。比如棗莊市,上一輪的補償標準是2008年制定的,新一輪的補償標準平均上調幅度為85%,微調及未作調整的項目約占13%,而濟南、青島的上一輪補償標準是2015年制定的,調整幅度就比較小。如青島,非住宅房屋補償底價上調了每平方米50-100元,圍墻的補償底價每米提高了10元,地面、路面等補償標準未變,下管井、機井的補償價格則有所下降。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李德銀)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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