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日前從市安監局獲悉,為方便市民2018年春節期間購買煙花爆竹,確保經營安全有序,目前各區市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要求,全面啟動煙花爆竹零售點布設工作。
煙花爆竹經營點的審批,由各區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統一規劃、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總量控制、嚴格準入”的原則,嚴格審批程序,落實審批責任制。市內三區的煙花爆竹零售點布設,全部實行規范式防火阻燃棚經營,其他區市根據實際自行設定。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必須從省安全監管局確定的本銷售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采購煙花爆竹,在農歷臘月十五至正月十五期間銷售。為確保煙花爆竹經營銷售期間,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問題,各區市將充分發揮區市、街(鎮)、社區(村)“三級機構”“四級網絡”作用,按照“屬地管理”“網格化監管”原則,實行分級監管,分片負責。同時,各區市采取定時不定時的抽查檢查,對煙花爆竹零售期間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管。
下一步,市安監、公安、工商、交通、質監、城管等部門將組成聯合執法工作組,春節期間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煙花爆竹聯合集中執法行動,通過聯合執法檢查,堅決打擊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確保本市煙花爆竹銷售經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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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禁止銷售的煙花爆竹類型
(一)包裝箱上未標注產品名稱、消費類別、產品級別、產品類別、制造商名稱及地址、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箱含量、箱含藥量、毛重、體積、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執行標準代號及安全用語或圖案等和未加貼允許經營區域批發企業專用封箱簽的產品;
(二)外包裝上未標注產品名稱、消費類別、產品級別、產品類別、制造商名稱及地址、含藥量(總藥量和單發藥量)、警示語、燃放說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和未加貼允許經營區域批發企業專用防偽標識的單個產品;
(三)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和藥量超過20克 (或單珠藥量超過2克)的吐珠類產品及無規則飛行軌跡的煙花爆竹產品;
(四)人工裝填方式燃放的各類禮花彈產品;
(五)單筒內徑大于等于30毫米規格的小禮花類組合煙花產品;
(六)單個藥量超過1克的黑藥鞭炮;
(七)各類土鞭及含有氯酸鉀成分的危險性較大的產品。(半島全媒體記者)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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