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李曉哲 實習生 李夢 報道
半島都市報12月21日訊 嶗山區傷殘軍人一到十級撫恤金提升10%左右;三屬、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無退休金的老年義務兵等補助標準也不同程度提高。
從2017年10月1日起,傷殘軍人一到十級(因戰、因公、因病)撫恤金提高幅度10%左右,最高標準為每年72850元。三屬(烈屬、因公犧牲、病故)撫恤金標準分別提高至每年23850元、20580元、19404元;在鄉復原軍人(抗日戰爭、解放戰爭、一九四九年后)分別提高至每年20520元、20400元、2028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補助標準提高至每年6000元;無工作單位且生活困難參戰參試人員補助標準提高至6600元;無退休金的老年義務兵生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服義務兵役1年每月30元。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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