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李曉哲 通訊員 宋培廷
按照《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魯民〔2017〕78號)精神,青島市民政局、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從今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市八大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
此次標準調整后,殘疾軍人的撫恤金、“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撫恤金提高幅度均達到10%左右;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提高150元,提標后抗戰時期入伍的達到每人每月1710元、解放戰爭時期入伍的達到每月1700元、解放后入伍的達到每月169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00元;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參戰退役人員、涉核退役人員生活補助金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60歲以上農村籍老年義務兵生活補助金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30元;在鄉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390元。提標后,全市4.3萬余名重點優撫對象得到更有效地生活保障。
本市各級民政、財政部門將加強對撫恤補助專項資金的管理,確保于2018年1月前,將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政策落實到位,及時、足額地把撫恤補助金(含提標部分)發放到優撫對象手中。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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