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孫桂東 通訊員陳誠
2016年7月12日,市南區檢察院反貪局偵辦的某單位工作人員胡君(化名)受賄案,由法院公開宣判,胡君因受賄4萬余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至此,一宗帶有紫砂壺情節的小官腐敗案落下帷幕。
幫朋友“拉客”收取好處費
胡君雖然只是一名普通工作人員,但其負責著單位重要的招投標參數制定、設備調撥、組織驗收等工作,可謂位不高但權很重。因此胡君也就成了設施供應商們爭相公關、拉攏巴結的對象。由于人手緊、任務重,工作上胡君整日忙得團團轉,可再忙也總得喘口氣休息會吧。閑暇時胡君漸漸喜好上了品茶,也漸漸喜歡上了茶壺。
縱觀胡君受賄案的整個過程,收取多把紫砂壺及套現款,都離不開一個牽線搭橋的關鍵人物,即胡君的高中同學王守格(化名)的妻子金小美(化名)。金小美和其丈夫開了一家紫砂壺專賣店,主要從事紫砂壺及相關茶寵、擺件的銷售業務,店里面的紫砂壺名目很多,價位從幾百元到上萬元不等。
一次同學聚會中,金小美通過其丈夫認識了胡君,并邀請胡君去他們的紫砂壺店做客,胡君欣然應允。周末或者工作之余,胡君經常到金小美的紫砂壺店去喝茶、聊天、談論茶道,慢慢地就和金小美熟了起來。金小美就向胡君提出如果能介紹朋友到她的紫砂壺店消費,她會給胡君一定的好處費,胡君對此事也予以默認。
胡君喜歡品茶的愛好很快被供貨商們知道了,他們紛紛投其所好,給胡君送紫砂壺、名貴茶葉、茶寵、擺件等,胡君認為這些小物件數額不高、不容易出事,而且還能細水長流,茶壺放長了還有升值的空間,不失為生財的一種門道,自然也是來者不拒。
三種方式不斷聚斂錢財
胡君受賄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直接收受供貨商購買的紫砂壺。每當周末或者休息日,胡君都會打電話邀請與其有業務關系的供貨商去金小美的店內喝茶聊天,茶濃意酣之際,金小美出面,向供貨商暗示胡君喜歡她店里某種紫砂壺,已經訂下了,還沒有付款。精明的供貨商認為,這是和胡君拉近關系的一個機會,馬上就會說“這把壺我付錢,送給胡老師”。接著就是刷卡或者付現金,每逢這種情況,胡君總是象征性地客氣一下就接受了。
二是通過套現的方式受賄。有時候通過金小美牽線搭橋,供貨商通過刷POS機付款買壺送給胡君后,胡君一般都不當著供貨商的面把壺提走,顯示自己并不是刻意收受供貨商送的紫砂壺。事后胡君單獨來到金小美的店內提貨,如果發現供貨商買的壺不是自己喜歡的類型時,他就會要求金小美把壺錢退給自己。
三是介紹朋友買壺收取好處費。據金小美供稱,每次胡君帶人到她的店里面買壺,包括那些賄賂胡君的壺,胡君都要向她收取一定的好處費。回憶起初次給胡君好處費的情形,金小美記憶猶新:一天上午,胡君帶一個朋友在她店里買了一把紫砂壺。幾天后,胡君來到她店里喝茶,與平常不同的是胡君一直在那喝茶不走,中間連說了好幾句“我朋友在你這買的壺不錯”。剛開始她沒有在意,后來才明白胡君是向她要一定的好處費。于是金小美就拿了500元給胡君,胡君接過錢以后直接就離開了。“這個人很摳,感覺不是很大氣,一點小錢都能看上眼。”金小美事后如此評價胡君。
[編輯: 張珍珍]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