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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1月16日消息 昨天上午,根據青島中院統一部署安排,并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市南法院繼續推進“秋風”執行行動,將位于??诼?號的一處執行拍賣房產交付買受人。
上午8時,市南法院組織執行法官和司法警察20余人對該處房產進行了強制騰遷,并邀請轄區街道、社區、派出所及物業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到場監督。當執行人員到達現場時,發現該房屋大門緊閉,被執行人不在屋內。在上述各方人員的監督、見證下,執行法官依法強制打開門鎖,認真清點房屋內的物品并造冊登記,列明財產清單,將房屋騰空交付給買受人。
法官現場辦案
此次強制執行源于市南法院受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經法院審理查明,原告某銀行與被告某公司、王某某、姜某某簽訂借款抵押合同,以被告王某某名下位于本市??诼返姆课菀惶幾鳛榈盅簱?,向原告某銀行借款230萬元,并辦理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借款合同期滿后被告未能按約定償還借款本息,原告遂向市南法院依法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后,辦案法官在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的過程中,雙方即經協商達成了還款協議,被告同意在約定期限內償還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法院對此依法下達了民事調解書。
民事調解書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還款義務,原告遂向市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多次責令被執行人履行還款義務,但被執行人始終不配合法院執行。此后,執行法官對上述房產依法進行查封,并嚴格依程序進行評估拍賣。買受人雖已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但被執行人仍拒絕騰交房屋,造成房屋買受人購得房屋后長期無法入住,市南法院遂決定依法強制執行。
下一步,市南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用足用活執行措施,全力清掃執行攔路虎,加快“基本解決執行難”步伐。
通訊員 張鈺 記者 劉子琳
[編輯: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