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11月9日消息 為進一步推進司法公開,提高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的透明度,11月9日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青島中院《減刑、假釋工作白皮書》和2017年減刑、假釋十大典型案例。這是山東省首個減刑、假釋工作白皮書。
發布會現場
白皮書從嚴格把握裁判標準、積極探索假釋審判機制、深入推進審判公開和大力推動信息化建設四個方面,對青島中院過去五年的減刑、假釋工作進行了回顧,提出了確保公正規范、確保假釋制度充分運用、確保陽光透明、確保高效便民的工作目標。白皮書闡明了減刑、假釋目的,適用原則,考核積分的作用,假釋制度的優點等。歸納了司法實踐中不予假釋或調整減刑幅度的社區評估意見不符合要求、盜竊和涉毒慣犯從嚴、財產性判項履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等6種主要情形。明確提出從嚴辦理職務犯罪、金融犯罪、和涉黑犯罪“三類罪犯”案件,強化審理實質化,優先適用假釋等理念。明晰了一些基本概念,厘清了一些模糊認識。
青島中院轄區內共有2所監獄(青島監獄和北墅監獄),年報請案件在3200至4000件左右。監獄報請案件的質量較高,罪犯對自己的改造也能形成合理預期。青島中院嚴格把握裁判標準、統一裁判尺度、強化案件實質化審理,確保審判公正規范。緊緊圍繞“三個有利于”原則(有利于全面貫徹執行刑事法律;有利于調動罪犯悔過自新、誠實改造的積極性;有利于維護監所管理秩序,實現預防和減少犯罪),積極探索與假釋制度相適用的審判機制,準確把握并細化“沒有再犯罪危險”實體條件,假釋案件一律提訊和開庭審理、人民陪審員參審、檢察機關逐案同步監督,確保假釋制度的充分運用。通過審判與社會幫教、社區矯正和社會監管無縫銜接,為假釋案件質量再加一把安全鎖。青島的假釋適用率大大高于全國比例,重新收監率遠低于全國比例,為假釋制度的充分運用進行了有益的實踐探索。青島中院深入推進審判公開,有效地接受全社會、全方位、立體式監督,確保工作陽光透明。
此次發布的十個案例,是青島中院對2017年度審理的減刑、假釋案件進行匯總整理后選取的典型性案例。其中既有社會危害性大的盜竊慣犯、涉毒慣犯、涉黑涉槍慣犯有再犯罪危險,依法不予假釋的案例;也有不履行財產性判項且不能證明無履行能力,依法從嚴掌握減刑的案例;還有全部退贓,足額履行財產刑,依法予以減刑的案例;以及假釋考驗期內吸毒,違反行政法規,依法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的案例。
通訊員 時滿鑫 呂佼 記者 劉子琳
[編輯: 王君莉]